按照相關規定,公交汽車站30米以內路段,不得隨意停放車輛。但是各地
公交候車亭被“霸占”的情況屢見不鮮!
不少私家車和出租車司機“借用”公交車站臺多以“上下客方便”為由。長時間霸占公交候車亭,堵住正常行駛車輛的行駛車道,導致該處交通堵塞,且公交車不能正常進出站,嚴重影響乘客上下車。
占用公交候車亭不僅影響公交車行車安全,還會威脅到乘公交車的乘客安全。公交車體積比較大,若其他車輛占用了公交站臺,公交車進出站時會非常不方便。若站臺里已停有一輛公交車,那么,站臺長度就不夠,后面的車則只能頭進站,車尾還在站外,乘客上下車后,不能直接從站臺上下,無形中增加了危險。
公交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,承擔的是大多數人的出行和出行安全。在相關的交通法規中,對公交站臺不能停車也是有明文規定的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三條,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,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(三)公共汽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隊(站)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,不得停車。否則,交警部門可對當事人處以150元的罰款。
江蘇榮大作為公交站臺候車亭生產廠家在此呼吁,在交通通行中,私家車在遵守交通規則的基礎上,要主動“禮讓”公交車;對于這樣的違法停車行為,相關部門應該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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